我们有一份用于客户管理的申请书,该书附有一个普通电子邮件账户(info@example.com)。 这里发送的所有电子邮件都通过我们的申请(使用PHP处理)。 各个雇员将根据问题作出答复。 因此,有时是约翰的答复,有时是彼得的答复。 目前,邮件的“供应商”负责人将:
Company Name / John Company Name / Peter
etc.
这使得人们能够看到他们与我们沟通的人。 然而,它指出,一些电子邮件客户违约后没有向您表明,一旦你在地址簿上添加了这一内容(往往在答复时也自动这样做)。 因此,这意味着,如果John从Info@example.com寄来信息,邮件的负责人将说“Company name / John”,但电子邮件的客户说“Company name / Peter”,因为客户以前与Peter联系。
简单的解决办法只是将“复合名称”作为发件人,但我宁愿不要失去这种细节。 因此,我很想知道,其他人是否也存在同样的问题,或许知道其他的陷阱。
感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