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否可以在《维也纳条约法公约》客户代码和服务器代码之间“共享” Java级?
I have a simple class that just holds a few Strings
and a few List<String>
s. I d like to be able to use this class in both client side code and server side code just for some consistency.
只是为了提供某种背景,试图分享的Im这一类只是一个带有某些额外信息错误信息的集装箱。 在我的申请中,有一些错误妨碍储蓄,因此我们在客户方面进行这些检查(储蓄前)。 然后,在节省费用之后,我们对服务器一侧所节省的物体进行更多的“验证”检查。
我的理解是,它必须两次“汇编”一次,一次为《世界展望》汇编一次,一次为普通的javac汇编,但似乎有可能这样做。
是否有办法制定我的《世界展望》项目来做到这一点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