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一个充满活力的元素,有<条码>新内容(div )条码>,然后注入、转移和删除。 在每一个浏览器中,我的代码按预期运作——每个浏览器,但IE。
因特网探索者抱怨说,未定义的<代码>完全没有或没有目标,具体记录在。
为纠正错误,我写了<代码>新电文(新电文)。 您的联络信息得到了保存;。
我的电文本可在上查阅。
“未定义的物体不作标的”,是一个非常基本的错误信息,可在各种情况下产生(其格文中有效等同无分点例外)。 因此,你不太可能像上述错误一样。
但我没有发现这一错误。 我得到“因果而论”,这似乎是由:
new Effect.Move(_div, {sync: true, x: 50% , y: 35, mode: relative })
如果我把这一百分比改为正常的冲积层,那么它就会被罚款。
正如法比恩提到的那样,你还需要插入一些<条码>瓦尔条码>的声明,否则,如果你试图创建其中两个,那么你会重新把全球和电文放在一边。 此外,还注意不要将一个挂图(<代码>,)留在一个阵列字面上(由于评论线),因为这混淆了IE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