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况是:
我们有多个(19个)站点,目前配置这些网站,以利用不同的应用方式分享一个单一的伙伴关系成员数据库,例如:
<membership defaultProvider="Site1Membership">
<providers>
<add
applicationName="/site1"
name="Site1Membership" />
<add
applicationName="/site2"
name="Site2Membership" />
</providers>
</membership>
我的问题是,是否在网上界定了多个供应商。 简言之,用户是否可以通过违约提供者以外的用户标识?
在指定配置中,显然储存在“S1”应用软件的违约供应商中的用户能够登录,但我们希望存放处的用户也能够登录“S2”号申请。
我们尝试在标识上用供应商名称和应用程序预先确定用户名称,例如:
网址2:用户名或地点2
看来也没有工作。
最终目标是,虽然我们希望19个站点有自己的用户和安全(即网站1用户不能登录到2号站点),但我们希望有一个20个网站,所有网站的用户可以登录,无需使用第二个用户名/密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