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问题似乎并不涉及在help Center中界定的范围之内的方案规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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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m公司正在建造一个班级,在图书馆一米上增加更方便的功能,与LCD显示器相连接。 然而,我仍需要在本班内使用图书馆,这要求我从该班子中储存一个物体,作为我的班子成员。 我发现一篇文章显示,该物体的初衷是:
class Display {
private:
LibraryClass myObject;
public:
Display(int inputPin) : myObject(inputPin){}
}
然而,我随后试图创建<条码>。 反对:
Display myObject(myInputPin);
然而,编辑们在我的“目标代码”之前将错误的<代码>列为预期的初始器。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,我把论点清单增列到<编码>。 显示编码>如下:
Display(myInputPin) myObject(myInputPin);
编辑员然后在我的办公室目标代码>之前再犯另一个错误,即<代码>。
Display(myInputPin), myObject(myInputPin);
编辑人员不再出现任何错误,Im能够使用myObject
。 我的法典其余部分。 然而,我仍然对这一最后的法典线感到不安:它是否真的做我所期望和创建的<条码>米奥目标代码>。 您在使用初步清单时是否应当制造物体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