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这是我道歉的话,我是在张贴之前检查的。
我正在着手处理“温和派”申请,这是基于“多国企业”模式的分层设计。 我设立了两个大会项目,从我的介绍层开始。
Company.Project.Presentation. 核心小组 该大会载有所有供意见和陈述人使用的合同/接口
Company. Project. Presentation. WinForms - 本次会议载有具体落实意见和陈述意见的内容。
我认为,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,如果我们决定向世界钻石基金转移,那么这些合同将属于他们自己的独立机构。
这似乎是一种好的想法吗? 或者,当一个分组/名称的组合会做得好时,我只是增加解决办法中的项目数目?
感谢事先提供任何投入,
Jeremie